約法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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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故事

公元前206年,劉邦的大軍攻入咸陽城。劉邦接納張良和樊(音飯)噲(音快)等人的建議,將宮殿和寶庫予以封禁,並召集當地父老宣布說:「秦朝的法律太苛刻殘忍了,你們長期受到它壓迫,所受的苦難實在太多了。我將只留下三款條例,其他一律廢除。殺人者處死刑,傷害人者及偷竊他人財物者都判有罪,就是這三條法律。大家可以照常生活,不必擔心。」劉邦也因此得到廣大民眾的擁戴。

成語解釋

本指三項規則,現指事先約定條件,彼此共同遵守。

約:約定。法:法律條文。

約:商議確定;法:法律。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,以資遵守。

現今多用以指稱事先講定規則,大家共同遵守。

周克芹《許茂和他的女兒們》:「既是他自己求上門來,總得給他個約法三章。」

比喻事先約定或規定的事。

引用文獻

史記高祖本紀:「與父老約法三章耳,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」

《史記》高祖本紀:漢高祖入關,與父老約法三章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

漢‧司馬遷《史記‧高祖本紀》:「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;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」

成語造句

我們先「約法三章」,到時候誰也不准反悔。

為了這次大專考試,媽媽與我「約法三章」以保持正常作息,提高效率。

李老師在出發之前,和同學們約法三章,要他們互相照應,注意自身的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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