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浦珠還

近義成語

物歸原主、合浦還珠

反義成語

成語故事

東漢時代,孟嘗曾任全浦太守。那一帶地屬沿海,不產化合物果實而盛產珍珠。那里百姓需要的糧食,多從隔鄰交趾郡(漢時所置,即今越南北部之東京州)運來,兩地經常有商販往返以合浦珠寶交換交趾糧食。怎知在孟嘗未出任合浦太守之前,那前任太守卻是個貪得無厭之輩。他命令釆珠的老百姓,凡釆到珠寶,全部要送到太守衙門,為他所有,他只把少許次等的珠寶還給釆珠的人維持生活。說也奇怪,自從太守命令下達之後,那里的蚌逐漸減少,自然地遷移至交趾郡邊界。由于海里的蚌遷移了地方,合浦一帶變為一無長物,行旅商販當然不會再到,沒有糧食,百姓餓死的不知多少。孟嘗到任后,首先革除先前那貪官的不合理法規,處處為民求利。不到一年,那些遷移而去的蚌又重回合浦,百姓便過實安樂的生活。

成語解釋

合浦,漢郡名,今廣東省海康縣,當地盛產珍珠。

合浦:地名,現廣西省合浦縣東北。

比喻物歸原主或人去而復歸。

指珍貴的物品失而復得。

比喻人或物的失而復得。

清‧蒲松齡《聊齋誌異‧霍女》:「而合浦珠還,君幸足矣,窮問何為?」

引用文獻

後漢書循吏孟嘗傳:「州郡表其能,遷合浦太守。郡不產穀實,而海出珠寶,與交阯比境,常通商販,貿糴糧食。先時宰守並多貪穢,詭人採求,不知紀極,珠遂漸徙於交阯郡界。於是行旅不至,人物無資,貧者餓死於道。嘗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踰歲,去珠復還,百姓皆反其業,商貨流通,稱為神明。」糴,把米穀買進來。詭,督促。

《后漢書》孟嘗傳:「遷合浦太守……嘗到官,革易前弊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歲,去珠復還。」

南朝‧宋‧范曄《後漢書‧循吏傳‧孟嘗》:「(合浦)郡不產谷實,而海出珠寶,與交阯比境……嘗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歲,去珠復還,百姓皆反其業。」

成語造句

如果你想「合浦珠還」,尋回遺失的巨款和金飾,最好立刻報警。

老王乘圜時把一包東西遺忘于車上,幸虧內有地址和姓名,於是隔天就「合浦珠還」失而復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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